各专业录取的考生人数由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我院学科平台、师资力量、生源情况以及研究生院下达招生指标等情况,考虑学科基本平衡、照顾专业适当倾斜等原则进行统一协调、分配,具体安排见下表。
环境学院各学科(专业)统考研究生复试计划表(不含调剂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统考指标
学院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复试人数
070600
大气科学
2
290/41/62
2
0709Z4
水文地质学
5
309/41/62
9
071000
生物学
9
290/41/62
9
081500
水利工程
18
260/35/53
27
0815Z1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0
341/39/59
31
085214
水利工程
12
293/35/53
19
085217
地质工程
19
300/35/53
29
085229
环境工程
29
343/39/59
44
相关说明:
(1)若有特殊情况变化,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和复试总成绩,环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录取情况对上述招生指标计划作适当调整。
(2)复试分数线按差额150%进行划定。不足150%差额的专业执行国家线标准,酌情补充调剂生源按120%差额复试。
(3)按教育部文件,坚持统一标准,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划定相同分数线。
(4)单考、少骨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由学校统一划定分数线,参加学院统一复试,复试合格考生由学校统一确定录取名单。
(5)复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见本方案第五条)在招生服务系统里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6)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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